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要求,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县政府组织对各部门的权责清单严格按程序进行了梳理调整,更新了权责清单内容,并逐一明确了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和监督方式。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27家单位包含行政职权4086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及时将本部门调整后的权责清单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对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对需列入权责清单的,按程序办理,确保权责清单运行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