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林业局拟定的《化隆县2016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6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2016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战略,加快推进林业建设,绿化美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条主线,加快生态建设步伐,造、封、改、管、护多种措施并举,优化布局,实现森林覆盖率快速提高、生态建设质量有效提高和绿化效果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68760亩、封山育林42000亩;适度开展经济林建设和低效林改造,完成树莓经济林4200亩、核桃经济林750亩、低效林改造3000亩;全县适龄公民完成义务植树58万株,并建立县直机关义务植树基地1处;完成绿化村庄20个;新建道路绿化1.05公里。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2015年退耕还林工程
1.内 容:投资3833万元,在扎巴等13个乡镇进行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完成坡耕地还林47700亩。
责任单位:涉及退耕还林的13个乡镇政府、县林业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责任人:县林业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及涉及退耕还林各乡镇政府乡(镇)长。
主要职责:涉及退耕还林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政策宣传、退耕还林面积丈量、退耕农户签订合同,并组织农户进行整地、造林、管护工作;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拟退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退耕还林作业设计的编制、苗木供应、技术指导和工程实施的管理。
2.内 容:投资482.5万元,在巴燕镇实施生态经济林建设3000亩和低效林改造3000亩,完成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责任单位:巴燕镇政府、县林业局。
责 任 人:巴燕镇镇长
主要职责:巴燕镇政府负责项目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聘请4名技术人员对全县核桃经济林的嫁接、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的经营管理进行技术服务。
(二)天然林保护工程
1.内 容:投资70万元,在塔加林场完成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天保工程二期2015年中央预算内的投资。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塔加林场
责 任 人: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塔加林场长
主要职责:塔加林场负责项目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
2.内 容:投资120万元,在雄先林场实施2015年天保工程区造林,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雄先林场
责 任 人: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雄先林场场长
主要职责:雄先林场负责项目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
(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1.内 容:投资500万元,在查甫、巴燕、谢家滩、甘都、石大仓、初麻等乡镇完成人工造林20000亩,封山育林32000亩,完成2015年三北工程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
责任单位:二塘乡、巴燕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初麻乡、甘都镇政府,县林业局。
责 任 人:二塘乡、巴燕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初麻乡和甘都镇乡(镇)长,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二塘乡、巴燕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初麻乡、甘都镇政府负责项目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
(四)公益林造林
1.内 容:投资180万元,在巴燕、谢家滩、石大仓等乡镇完成人工造林2000亩,完成2015年公益林造林。
责任单位:二塘乡、巴燕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政府,县林业局。
责任人:二塘乡、巴燕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乡(镇)长,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二塘乡、巴燕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政府负责项目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
(五)林业产业建设
1.内 容:投资467.2万元,在牙什尕镇下一、下二两个村栽植核桃经济林750亩(结合六盘山扶贫项目),在巴燕镇完成树莓经济林1200亩,完成2015年林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责任单位:巴燕镇、牙什尕镇政府,县林业局。
责 任 人:巴燕镇、牙什尕镇镇长,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巴燕镇、牙什尕镇政府负责项目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
(六)村庄绿化
1.内 容:投资500万元,完成22个已村庄整治和道路硬化村庄的绿化。
责任单位:涉及绿化的乡镇政府,县林业局。
责 任 人:涉及绿化的乡镇长主管领导、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涉及绿化的乡镇政府负责绿化村庄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招标和项目实施的管理。
(七)其它绿化
1.内 容:自筹11.784万元,完成对支扎寺、白家寺的绿化。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雄先乡、塔加乡政府
责 任 人:雄先乡、塔加乡乡长和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雄先、塔加乡政府负责绿化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
2.内 容:在平阿高速公路的阿岱出口两侧各栽植6米宽的景观林带,共1050米。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扎巴镇政府
责 任 人:扎巴镇政府,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扎巴镇政府负责公路两侧绿化带地点的落实和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协调;县林业局负责项目的实施。
(八)义务植树
内 容:全县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率达到95%以上,每人植树3-5株,完成义务植树58万株,建立县直机关义务植树基地一处。
责任单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属和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各乡镇政府。
责 任 人: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属和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基地的选择、植树任务及时间安排。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公民开展义务植树完成确定的植树株数。
四、工作进度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工程、天保工程和公益林造林等项目,由涉及到乡镇和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地点、丈量面积、开展现地调查、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及时开展种苗、造林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做好所有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核桃经济林建设项目在做好入户调查、公示、作业设计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相关乡镇及时成立项目办公室,项目村及时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尽早做好苗木的采购,为3月开展栽植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按照各个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安排有监理资金的委托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理,未安排监理资金的项目要由项目责任单位指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确保栽植质量和成活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林业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各村、到人,切实落实好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利用县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宣传国家加强造林绿化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意义,调动全县群众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营造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服务,确保质量。林业部门要围绕造林任务,认真做好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作业设计、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实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助造林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和技术难题,掌握技术要领,科学开展整地及造林工作,确保造林质量。
附件:化隆县2016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