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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旧轮胎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废旧轮胎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

联系电话:0972-871247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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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旧轮胎深加工项目

 

该项目位于化隆巴燕加合经济园。

 

化隆化达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青海森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化隆巴燕加合经济园。建设规模:设计年处理废旧轮胎2万吨。建设内容:新建废旧轮胎深加工车间1栋,废旧轮胎深加工分解车间1栋,办公楼1栋,消防水池,大门值班室,公厕1座,购置废旧轮胎深加工机械设备2套,装载机、自卸车、地磅、备品备件、办公设备仪器、叉车等。总投资为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加大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扬尘防治意识;当出现污染天气时,及时根据预警预报,停止土方开挖、粉料运输等作业,加大施工场地洒水、喷雾降尘频次,施工现场裸露地严格落实全覆盖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或进行二次利用,施工人员洗漱用水泼洒用于场地抑尘,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在施工期结束后拆除。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回收利用、规范处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废旧轮胎热裂解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布袋除尘+湿法脱硫+低氮燃烧+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后达标排放,破碎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营运期热裂解器(含加热装置)尾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浓度限值;硫化氢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脱硫除尘用水和水封用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到沉淀池后定期由吸粪车及时抽运至巴燕镇污水处理厂;脱硫除尘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同时在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到巴燕垃圾填埋场。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认真落实噪声源的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做好机械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区标准限值。  

6、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运行记录,建立相关台账,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强化污染源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