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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 动员部署会召开
来源: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9月16日上午,《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动员部署会在群科新区电商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敏喜梅、副主任王耀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雷青顺参加会议,会议由王耀奎主持。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奎宣读了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雷青顺从加快完成准备工作、强化学习调研工作、加强条例起草工作、做好上报审批工作四个方面对《自治条例》修订起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强调各成员单位务必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开展动员部署、意见征求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敏喜梅作了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动员部署讲话,她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综合性的基本依据和活动准则。条例的修订完善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实现长治久安、加快全面依法治县进程具有重大且深远的影响。大家务必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自觉性,严格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部署,全力以赴确保条例修订工作按时保质的完成。二是坚持科学原则,牢牢把握条例修订工作的具体要求。修订工作的各项步骤及内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修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本次修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创新修订工作公众参与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基层单位和第三方法律顾问的优势与作用,使修订工作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更能接地气顺民意。修订工作要聚焦全县“十四五”规划的实践需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改革、改善民生、拉面经济、精神文明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民族文化教育、生态文明建设、移风易俗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填空白,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发扬“工匠”精神,体现地方特色。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推动条例修订工作的任务落实。修订自治条例是我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全县各级组织和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的共同政治责任,只有动员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才能把自治条例修订成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体现宪法和法律精神、满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实践需要以及全县各族人民满意的好条例。这次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大家一定要树牢责任意识,加强工作统筹,稳妥有序的推进修订工作。

《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自治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修订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