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函〔2019〕170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化隆县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民宗局:
《关于呈报化隆县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化民宗字〔2019〕142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十五届县委第10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化隆县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马福录
三、项目建设单位
化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新农办、群科镇、巴燕镇、昂思多镇、牙什尕镇、谢家滩乡、德恒隆乡、石大仓乡、雄先乡、查甫乡。
四、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涉及甘都镇、德恒隆乡、阿什努乡、谢加滩乡、石大仓乡、初麻乡、塔加乡、巴燕镇、群科镇、牙什尕镇、扎巴镇、雄先乡、查甫乡13个乡镇共38个撒拉族、土族聚居及杂居的少数民族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资金分配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省民宗委下达的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具体资金使用额度为:
较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智慧拉面发展项目使用资金300万元,甘都镇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使用资金350万元,家庭牧场培育养殖驴项目使用资金100万元,村集体经济破零项目使用资金245万元,垃圾集中填埋场建设项目使用资金750万元,较少数民族扶持发展项目使用资金84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资金54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5万元),少数民族产业发展项目使用资金210万元。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较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智慧拉面发展项目: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拉面经济,投资300万元建设较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智慧拉面平台,建设内容为省内外拉面实体店600家配备智能POS机,导航定位,并开发智慧拉面APP、扫码点餐小程序、拉面数据抵押和异地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等。该项目由县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局负责实施。
(二)甘都镇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
1.投资48.56万元实施甘都镇下四合生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6070米,共4856平方米;
2.投资32.16万元实施甘都镇苏合加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4020米,共3216平方米;
3.投资57万元实施甘都镇水车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7125米,共5700平方米;
4.投资49.76万元实施甘都镇东三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6220米,共4976平方米;
5.投资36.84万元实施甘都镇拉目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4605米,共3684平方米;
6.投资34.5万元实施甘都镇朱乎隆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4313米,共3450平方米;
7.投资47.24万元实施甘都镇列卜加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5905米,共4724平方米;
8.投资31.94万元实施甘都镇贡什加村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3993米,共3194平方米;
9.投资12万元实施甘都镇东一村尕磨台社人饮工程硬化路面恢复项目,硬化路面宽0.8米、长1500米,共1200平方米。
以上9个项目共投资350万元,该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三)家庭牧场培育养殖项目
1.投资50万元在查甫乡培育10户养驴示范户;2.投资50万元在雄先乡培育10户养驴示范户,以上2项共投资100万元。该项目由涉及的各乡镇负责在贫困村实施。
(四)村集体经济破零项目
1.群科镇雪什藏村杂果基地建设项目,投资35万元;
2.谢家滩乡卷康村藏香猪养殖项目,投资35万元;
3.昂思多镇红一村牛羊养殖项目,投资35万元;
4.巴燕镇下吾具村牛羊养殖项目,投资35万元;
5.德恒隆乡德一村卡力岗土鸡养殖项目,投资35万元;
6.德恒隆乡德二村牛羊养殖项目,投资35万元;
7.石大仓乡支哈堂村乳制品加工项目,投资35万元,以上7项共投资245万元。该项目由涉及的各相关乡镇负责实施。
(五)垃圾集中填埋场建设项目:在牙什尕镇18村实
施垃圾集中填埋场项目,投资750万元,该项目由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整合实施。
(六)扶持较少数民族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4项,总投资540万元)
(1)村道硬化建设项目:阿什努乡阿二村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50万元;甘都镇阿河滩村村道硬化2.6公里投资65万元;甘都镇苏合加村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50万元;甘都镇东一村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50万元;甘都镇甘都街村村道硬化1公里投资25万元;金源乡雄哇村至日古村村道硬化2公里投资50万元;群科镇安达其哈村村道硬化3公里投资75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365万元。以上村道硬化项目中,安达其哈村村道硬化3公里项目由县交通局负责整合实施,其余项目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2)防洪墙建设项目:甘都镇甘都街村建设防洪墙1200立方米投资60万元;塔加乡曹旦麻村建设防洪墙500立方米投资25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85万元。以上项目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3)村级公共卫生厕所建设项目:塔加乡曹旦麻村一、二社新建村级公共卫生厕所2座,投资25万元。以上项目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4)高原美丽乡村整合项目:甘都镇唐寺岗村高原美丽乡村整合项目,投资40万元;甘都镇阿化村高原美丽乡村整合项目,投资25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65万元。该项目由县新农办整合实施。
2、较少数民族产业发展项目
(1)化隆隆忠养殖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
(2)化隆县晓文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
(3)化隆县赛尔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
(4)化隆县曹家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
(5)化隆登雲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
(6)化隆县期待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菜籽油加工车间400平方米,购置设备一台,年加工菜籽油20吨,投资25万元;
(7)化隆县多日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
(8)化隆意齐安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羊100只,投资25万元;
(9)化隆丰禾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100亩,种植云杉70亩,杂果30亩,投资25万元。
(10)化隆县伊润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鸡舍400平方米,养殖鸡10000只,投资25万元;
(11)化隆山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刺绣加工车间400平方米,购置设备1套,投资25万元;
(12)化隆县甘都镇进财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网箱400平方米,鱼苗20000尾,投资30万元。
以上12个项目总投资305万元,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以上产业发展项目每个专业合作社(或公司)年内联点帮扶贫困户3户,脱贫3户。
(七)少数民族产业发展项目
(1)青海科野生态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2)化隆县顺畅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3)化隆县天籁皮影艺术有限公司,新建皮影展演间4间80平方米,新建戏台,购置音响等设备,投资15万元;(4)化隆县新农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5)青海张氏高原圣果饮料加工有限公司,新建车间580平方米,购置调味面制品生产线设备1台,投资25万元;(6)化隆龙鹏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水泥地坪8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7)化隆县浩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5万元;(8)化隆宗喀噶哇仓非遗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购置画架、画框、靠椅等30套;购买珊瑚、青金石、朱砂、绿松石、青群石、粗绿石、细绿石、天蓝石等原料,投资25万元;(9)化隆县国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畜棚400平方米,育肥牛30头,投资20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全部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以上产业发展项目每个专业合作社(或公司)年内联点帮扶贫困户3户,脱贫3户。
八、项目建设技术标准
(一)村道硬化及桥涵项目:按交通运输部门设计标准及方案进行实施,施工中施工方聘请有资质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
(二)防洪墙建设项目:按水利部门设计标准及方案进行实施,施工中施工方聘请有资质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
(三)垃圾集中填埋场建设项目:工程由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建设,委托监理部门进行监理,确保质量合格。
以上道路硬化、防洪墙建设及垃圾集中填埋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招投标后实施。
(四)产业化发展项目
1.温棚建筑结构形式为全封闭双斜面夹心彩钢砖混结构暖棚,建筑面积400m2,牛舍内栏栅用钢管制作。
2.温棚设计按青海省地方标准《畜禽暖棚》进行设计。场地与交通干线距离大于200米,地势高,开阔,干燥,无污染源,水源便利,避风向阳,地面平坦而略有坡度(以1%~3%为佳)。地基沟宽50㎝,深50㎝,并用石块和混凝土浇铸,墙基夯实。用砖、石块砌墙,夯筑坚实。砖石墙勾缝,墙内壁用砂、水泥砌面,外墙厚24㎝。桩顶高出前墙0.5㎝,棚间用ф35mm钢管加柱撑顶,脊柱用ф100mm普通钢管固定:墙高2.3m,棚脊高3.5m。棚顶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透光棚面;二是保暖部分。中梁和后墙间用夹心彩钢板封闭,中梁与前墙间透光棚太阳板封闭。通风设施在牛舍前墙基部设20㎝×30㎝通风孔一个,在牛舍山前2.0m处设ф60mm百叶窗通风孔。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乡镇及项目村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召开村民大会,对群众做好宣传动员,要让群众明白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建设原则、资金来源等,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得强性摊派、强性收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服务和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及项目村要认真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动员村干部和群众积极配合工程项目的实施,教育和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坚决杜绝阻挠施工的现象发生,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因工程建设需要砍伐的树木、拆除的围墙和大门、占用的土地等,一律不予补偿,由乡镇和项目村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督促村民自行按期拆除完毕。
(四)加强前期准备。各乡镇要督促项目村积极配合施工队做好“三通一平”(通电、通水、通路、施工场地平)工作,确保工阿程按期开工。各乡镇、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办公室、项目村及民宗局要做好对建筑材料各项指标的验收工作,确保施工材料各项指标达标。各乡镇及项目村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若因协调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工程无法按时开工或无法正常施工时,由县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项目计划报请县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再行调整。
(五)加强质量监督。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工程质量实行县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业务局、相关乡镇、项目村四方共同负责制。县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业务局委排技术人员对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和项目村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过轮流委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干部和村民担任质量监督员。
(六)加强资金管理。县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批制度,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资金的封闭运行,项目村投工投劳配套资金按实际出工人员劳动报酬发放表进行记账登记处理,不再另行筹集,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同时,各乡镇及项目村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增加群众负担,不得借机向群众乱收费,不得借自筹款之名,截留各种惠民资金。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