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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隆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化办发〔201755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化隆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化隆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化隆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缔关停违法企业,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夯实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讲话要求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历次中央、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情况。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校车、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惰况;安全生产责任险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四)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执法,各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三、责任分工

(一)道路交通领域

1.检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客运车等重点车辆以及事故多发路段、“黑点”安全整治情况;检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制定大客车限载、限行具体工作措施。

牵头领导: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安局交警大队、范小军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2.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长下坡重点路段和隧道、桥梁、急弯、陡坡、临崖临边、视距不良、路窄临边等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排查不具备通车条件新建公路的安全监控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交通运输局、韩生军

配合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突出排查治理隧道、桥梁、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防坠物、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渣(排)土场安全隐患;检查市政公用行业(包括城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张发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尕藏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气象局、巴燕镇、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工矿商贸行业

  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工业和商务局、李伶

  配合单位:市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5.检查民用爆破器材、物品的储藏、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公安局、王延华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气象局

6.检查地下矿山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完善机制通风系统、严格井下人员配备便捷式气体检测仪和自救器情况,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监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严禁主运输巷道木支护,井下动火作业和用电管理情况,加强采空区治理和监测、建立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情况,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边坡安全检查监测情况,尾矿库规范建设和运行、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系统)或非正常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和油罐区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特殊作业、检查维修、变更、承包、教育培训、停复产、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安全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监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运行情况,紧急停车系统(ESD)运行惰况,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等情况;检查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煤气专项治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以超过30人的作业场所为重点,检查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十类重点问题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市监局、孟积龙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住建局、公安局、气象局

7.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规模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探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安项加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国土局、范小龙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县环保局、气象局

8.对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运输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无照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市监局、孟积龙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

9.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油品以及掺杂造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予以关停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仍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成品油的无照无证非法经营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工业和商务局、李伶

  配合单位:县市监局、环保局

10.检查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札花弹等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等工作开展情况;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安装及运行惰况;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淡季、旺季最高限量储存情况,烟花爆竹仓库是否存在越级储存、超量储存;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及治理情况,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经营等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市监局、孟积龙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供销联社、气象局、消防大队

11.检查农贸、建材、煤炭等市场和商业批发、零售企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工业和商务局、李伶

配合单位:县市监局、消防大队

   (三)消防领域

12.结合年度火灾防控工作,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为重点,检查在寺院宗教活动和仓储物流场所、学校、医院、网吧、超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社区和居民楼院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包括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情况。

牵头领导: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消防大队、吕少文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民宗局、林业局、农牧局、气象局、电力公司

(四)特种设备领域

13.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查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市监局、孟积龙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消防大队

(五)食品药品领域

14.检查餐饮企业生产、销售方面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市监局、孟积龙

配合单位:县卫计局

卫生计生领域

15.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各项安全措施、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各类诊所、药店药品、医用器械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使用过期药品、医用器械的行为。

牵头领导:敏喜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卫计局、马成龙

  配合单位:县市监局

)教育领域

16.检查学校食堂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给学生供应过期、腐烂等营养餐的行为。

牵头领导:敏喜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教育局、冯忠豪

  配合单位:各乡镇和县市监局、卫计局、公安局

17.检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惰况,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等设施安全情况,校车安全管理以及校车使用许可情况。

牵头领导:敏喜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教育局、冯忠豪

配合单位:各乡镇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水利领域

18.检查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灌溉机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马明旭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水务局、李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和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供电公司

  19.检查水利重点建设工程各项安全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马明旭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水务局、李 庆,县外资办、张元庆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市监局

 20.开展黄河干流、支流河道内采砂,填河造田建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巴燕沟、昂思多沟等河道内违规采砂影响泄洪等突出问题整治。

牵头领导:马明旭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水务局、李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和县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市监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能源及其他领域

21.检查油气输送管道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按照油气输送管道设计、施工、投产、运行、废弃全过程管理的技术要求开展自查,对面临的风险因素持续进行辨识和评价;油气输送管道是否存在新的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情况;打击乱搭、乱建、乱挖等危害油气输送管道等情况;重点检查电力(包括水电站)、新能源领域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发改委、马吉荣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市监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22.开展高压输电线路树障隐患清理整治,保障国家重要输电线路运行安全和全省电网平稳运行。

  牵头领导:陈建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工业和商务局、李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和县林业局、公安局、市监局、供电公司、国网检修公司

23.开展城镇燃气无证经营、安全距离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无应急预案等突出问题整治。

牵头领导:张发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尕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和县公安局、市监局、国土局、气象局、消防大队

24.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弹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马明旭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农牧局 马德明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和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气象局

25.开展旅游景点、旅游车辆(船舶)、旅游公司及旅游饭店等方面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敏喜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文化旅游体育局 马海云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和县交通局、公安局、市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

四、具体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 5月5日至5月14日

  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排查:5月15日至5月25日

  整改总结:5月26日至5月29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本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牵头领导要及时召开专题安排部署并研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不定期到问题多、隐患突出的地方检查督导。责任人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工作落实。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活动开展期间,县安委会将以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县安委会专题向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党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全面排查隐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彻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要求,对辖区、本行业内所有企业和项目全覆盖,列出检查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挂牌跟踪督办,即查即改,逐个销号。企业和有关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计数标准要求,严格细致、全面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认真整改,确保安全。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重点工作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四)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列出负面清单,强化舆论宣传。 

  (五)加大查处力度。对问题、隐患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相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落实好“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通报一批黑名单、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六)认真做好总结。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完成后及时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并将工作总结于 5月25日前报县安委会。县安委会以抽查的形式检查验收,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抄送:县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