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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08日    

 

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推进“三区”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着力把握好未来五年中央、省、市发展趋势,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两新”,全面实现“三大历史任务”、“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和建设全面小康具有重大的意义。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研究和编制““十三五””规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一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海东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启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两新”目标、“三区”战略和“经济建设三大历史任务”、“在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乘势而上、创新发展”的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认识、准确研判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积极作为,守住““十三五””时期稳增长、保就业、防通胀的“底线”;坚持稳中有进,紧紧围绕到2020年与省和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在更高的起点上实施“三区”、“两新”战略,充分运用好省上和市上在区域发展布局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两化”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机遇,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全省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依托,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以生态环境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以改革促发展;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重大机遇,全面提升我县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层次。

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争我县经济发展实现由注重速度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改革开放由较低层次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转变,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区域、城乡由发展不平衡向共同繁荣进步转变。同时把握以下要求:

(一)理清发展思路。全面分析中央、省、市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新形势、新目标和新任务,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注重发展环境和系统分析、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创新与机制建设,积极争取省上将化隆调整纳入《东部城市群规划》范畴之中,推动化隆加快发展,深入研究海东-化隆一体化发展趋势,充分调研制约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以开放的视野审视发展机遇与挑战,以全局的视野谋划区域竞争新优势,研究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合理设定目标。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三区”建设及市委、市政府“两化”工作会议的总要求,全面理解、科学设定发展指标体系。深入研究与提高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从促进转型发展需要出发,强化质量效益、结构平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指标。目标设置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按照全市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差别化的发展目标,综合评估经济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发展协调、城市功能完备、生态环境改善、吸纳入口规模等指标。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研究提出预期性的指标,也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

(三)提升规划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十三五””时期,面临十分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各类规划,都按照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突出改革创新,使规划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深入研究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镇化、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对外开放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战略性思路和对策措施。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县、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重大工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

(四)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划编制范围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主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县且市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市场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少编或不编规划;规划编制找准定位,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以市场为基础,使市场机制、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共同发挥作用;规划实施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责任范围,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出台重大政策举措。

(五)提高全社会参与度。各类规划都要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规划编制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总体规划在草案初步形成后,公开征询意见。专项规划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吸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意见建议,开展跨领域研究,共同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对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大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程序

按照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研究、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各环节的工作。

(一)前期研究。开展““十三五””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内容。在规划纲要框架形成之前,应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发展趋势预测、重点工程论证以及形成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等前期工作。通过深入研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全县““十三五””规划重点前期课题研究工作,采取有关部门组织力量研究、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或著名专家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等三种方式进行,同时将委托课题和招标研究课题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增强专家、学者们的责任感,提高前期研究水平。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规划编制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关系未来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深入研究,为编制相关规划提供支撑。课题成果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定。

按照注重超前研究、注重形势分析、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着眼于编制全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并与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相衔接,更加突出基础性、全局性、结构性问题和重点区域、行业和产业发展研究;全县““十三五””重点前期研究,按照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发展、城乡区域、改革开放、社会事业、资源环境等7类计30个专题开展。(详见附件1)

(二)起草工作

1、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一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着力把握“三个坚持”:

——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规划编制全过程,以“三区”建设为统领,注重远近结合,统筹谋划好事关我县全局与长远的发展方向、发展动力、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问题。

——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稳中有进,在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好““十三五””我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大计。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起草评审、汇报衔接、报批发布等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统筹各类规划编制进度,加强衔接,确保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统筹规划实施各项措施,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制度和考评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2、立项。编制规划必须进行立项。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提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专项规划除县政府统一安排外,其它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立项报告说明立项的理由、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提纲、组织形式、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3、内容。总体规划包括的内容有: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布局优化、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任务;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总体部署、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专项规划包括内容有:“十二五”时期回顾、存在问题;““十三五””发展环境和条件分析、指导思想与原则、战略思路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及其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三)衔接工作。高度重视规划的衔接协调,创新规划衔接方法,确保各类规划在发展理念、目标方向、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大政方针等方面的整体协调和一致。规划衔接注意避免上下同一个口号、发展同一个产业等“上下一般粗”等问题。规划衔接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进行,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总体规划的衔接:县级总体规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省、市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全市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各部门专项规划按上述原则进行衔接。

专项规划的衔接:专项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与上一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四)论证工作。县级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可委托县规划咨询委员会或其他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五)批准和公布。总体规划草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专项规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过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一级、两类规划体系,即按行政层级分为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一)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更多的阐述与本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规划期为五年(2016-2020年),展望到十年(2025年)。

积极推进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县规划的“多规合一”或“三规合一”,逐步将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网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一个总体发展规划,形成一个地区“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统筹协调力度。按照全省“城乡一体、全域掌控、部门协作”的要求,系统解决好规划过多,相互矛盾,覆盖深度不够带来的城乡分割、重城轻乡、用地粗放等问题。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紧密结合“三区”战略的实施,重点组织编制农业、工业、水利、城镇等35个县级重点专项规划(详见附件2)。

四、总体进度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总结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2016年初规划纲要提请县人大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结合实际,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4年9月上旬到9月下旬,重点组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

主要工作:成立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协调工作;印发《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等。

第二阶段,2014年9月上旬到11月底,重点是组织开展前期课题研究以及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起草工作,提出县级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形成化隆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

主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开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以及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起草工作,提出县级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围绕起草化隆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广泛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和咨询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本思路》初步形成后,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与市上思路的汇报衔接,提出请求纳入市上思路的建议;修改完善并报送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三阶段,2014年11月底到2015年县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前,重点是完成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和相关领域专项规的起草工作,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

主要工作:针对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起草完成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和相关领域专项规;开展《纲要框架》的起草工作,组织各部门研究提出需要纳入《纲要框架》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加强与全省、全市《纲要》的汇报衔接,力争尽可能多的将事关我县中长期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方面纳入全市《纲要》,同时强化与县委《建议》的汇报衔接。

第四阶段,县委《建议》出台后到2016年人代会前,重点是起草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做好报送县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主要工作:按照县委《建议》精神,做好《纲要》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提交县人大审议的各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认真听取各乡镇、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建议,组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对《纲要》草案进行论证,并做好专项规划与《纲要》草案的衔接工作。

各部门开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按照以上四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同步推进,并定期向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建议成立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审定““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框架和纲要草案;研究和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详见附件3);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县级规划与市级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与上级部门专项规划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工作(详见附件4)。

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并报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成立规划咨询委员会。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工作水平,广纳各方力量为我县““十三五””规划献计献策,提高规划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广泛吸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成立县规划咨询委员会,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课题成果进行咨询论证。根据各自规划编制需要,建立完善专家库,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

(三)规划编制经费。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需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特别是借助权威咨询机构和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广泛、深入的前期研究,进行规划思路、纲要起草,大量数据测算、论证、衔接、评审、宣传等工作,需要有足够资金保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部门给予足额保证。


附件1:

化隆县““十三五””重点前期研究课题

 

全县““十三五””规划重点前期研究课题拟确定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发展、城乡区域、改革开放、社会事业、资源环境等7类计30个课题(括号内为牵头单位)。其中,需要向社会公开委托招标的课题17个(重点课题4个用★★表示,一般课题13个用★表示),招标事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其他类课题13个。课题成果完成后,由规划咨询委员会进行审定。

一、发展环境类

★1、化隆县“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与分析(县统计局)

★2、化隆县““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和政策取向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思路目标类

★★3、化隆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总体思路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4、化隆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和评价指标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5、化隆县““十三五””时期重大项目、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问题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产业发展类 

6、化隆县““十三五””时期工业优化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对策研究 (县经济和商务局)

7、化隆县““十三五””时期推进旅游业发展对策研究(县旅游局)

★8、化隆县““十三五””时期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问题研究(县农业和科技局、县畜牧局)

★9、化隆县““十三五””时期市级经济区建设及小微企业发展对策研究(县经济和商务局)

★10、化隆县““十三五””时期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11、化隆县““十三五””时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策研究(县交通局)

12、化隆县““十三五””时期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策研究(县水利局)

13、化隆县““十三五””时期重大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对策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14、化隆县““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发展思路、建设重点和对策研究(县经济和商务局)

★15、化隆县““十三五””时期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支撑力对策研究(县农业和科技局)

★16、化隆县““十三五””时期“文化化隆”发展对策研究(县文体体育广播电视局)

四、城乡区域类 

★★17、推进在“两化”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依托巴燕镇(老城区)、群科新区和甘都镇基础优势,及扎巴、牙什尕等重点集镇建设一体化发展对策研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化隆县““十三五””时期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对策研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改革开放类 

★★19、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背景下我县对外开放战略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20、化隆县““十三五””时期投融资问题研究(县金融办)

21、化隆县““十三五””时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社会事业类

22、化隆县““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对策研究(县扶贫开发局)

23、化隆县““十三五””时期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对策研究(县教育局)

24、化隆县““十三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及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对策研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5、化隆县““十三五””时期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对策研究(县委政法委)

26、化隆县““十三五””时期提高城乡就业对策措施研究(县就业局)

27、化隆县““十三五””时期财政收支平衡与风险防控对策研究(县财政局)

28、化隆县““十三五””时期推进人才强县对策研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七、资源环境类 

★29、化隆县““十三五””期间推进“生态化隆”建设对策研究(县林业局)

30、化隆县““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问题研究(县环保局

 

 

 

 

 

附件2:

化隆县““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全县““十三五””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共安排35个。

1、化隆县““十三五””特色农业发展规划       县农业和科技局

2、化隆县““十三五””特色牧业发展规划       县畜牧局

3、化隆县““十三五””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县经济和商务局

4、化隆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县水利局

5、化隆县““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         县交通局

6、化隆县““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县旅游局

7、化隆县““十三五””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8、化隆县““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县农业和科技局

9、化隆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发展规划       县林业局

10、化隆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县环保局

11、化隆县““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县经济和商务局

12、化隆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教育局

13、化隆县““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4、化隆县““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化隆县““十三五””群科新区发展规划      县群科新区综合办

16、化隆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县扶贫开发局

17、化隆县““十三五””财政发展规划        县财政局

18、化隆县““十三五””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     县新农办

19、化隆县““十三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县社保局

20、化隆县““十三五””人事人才与劳动保障发展规划 县人社局

21、化隆县““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县安全监督局

22、化隆县““十三五””能源利用发展规划      县农业和科技局

23、化隆县““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县发展和改革局

24、化隆县““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县民政局

25、化隆县““十三五””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规划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6、化隆县““十三五””土地利用总体发展规划    县国土资源局

27、化隆县““十三五””供销联社发展规划      县供销联社

28、化隆县““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县供电公司

29、化隆县““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县金融办

30、化隆县““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管发展规划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1、化隆县““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县气象局

32、化隆县““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县残联

33、化隆县““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县档案局

34、化隆县““十三五””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     县红十字协会

35、化隆县““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县消防大队

 

 

 

 

 

 

 

 

 

 

 

 

 

附件3:

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建议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 曾植俊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马金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程红智   县委副书记

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韩福财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冶生龙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雯   县公安局局长

        祁成元   县委办公室主任

孟积龙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生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 琨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林   县统计局局长 

李 伶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马德福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敏喜梅   县林业局局长 

马生海   县畜牧局局长 

郭海林   县水利局局长 

韩生军   县交通局局长 

马成龙   县教育局局长

杨玉恭   县民政局局长

马海峰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马国庆   县司法局局长 

冶青峰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达占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青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尕 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 梅   县旅游局局长

丁玉荣   县安全监督局局长 

张成林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小平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志勤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郭玉海   县招商局局长 

马成祥   县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海明   县就业局局长  

冶青方   县新农办主任

赵恒元   县金融办主任 

马雪峰   县新区办主任

吴晓杰   县供电公司经理

范文明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马生成兼任办公室主任,韩维荣兼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审定““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框架和草案;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县级重点专项规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和督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组织总体规划的编制、论证、报批等工作;负责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的立项、编制协调、审查等工作,指导县(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和处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对外宣传、媒体公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络员职责:主要负责规划基本思路、纲要草案编制所需相关资料、数据、重大项目等基本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及各单位自身承担和协调的重点前期研究课题、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确保总体规划与重点专项规划同步推进。 

 


附件4:

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建议名单

 

为加强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冶生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生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祁成元   县委办公室主任

孟积龙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德福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李 伶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马 林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敏喜梅   县林业局局长 

马生海   县畜牧局局长

郭海林   县水利局局长 

韩生军   县交通局局长 

杨玉恭   县民政局局长 

石 琨   县财政局局长 

马青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马成龙   县教育局局长

尕 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志勤   县环保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 梅   县旅游局局长

张志林   县统计局局长 

丁玉荣   县安全监督局局长

韩小平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马雪峰   县新区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