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及青海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中期调整。 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化隆县扶贫开发局 8712423
化隆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