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尽快落实项目,早日发挥资金效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将2017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460.9055万元用于以下项目。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一、群科镇安达其哈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项目投资100万元。
二、塔加乡塔一、塔二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项目投资100万元。
三、扎巴镇本康沟村民族服饰加工扶贫产业示范项目,项目投资100万元。
四、扎巴镇扎二村明生农牧公司养殖产业示范项目,投资100万元。
五、50.9055万元用于“健康保”商业保险,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健康保”商业补充保险。
六、10万元用于谢家滩乡窑隆村、拉扎村、韩加窑村,初麻乡滩果村、初一村等5个村的村级文化活动设施建设。
联系电话:化隆县扶贫开发局 8712423
化隆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