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财政信息
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8日    

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化隆县外资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化隆县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青海省东部地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李家峡、公伯峡水库灌溉工程),该项目是我省首个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在化隆、循化、尖扎三县黄河沿岸实施的全省重点水利灌溉工程。化隆县实施的李家峡、公伯峡北干渠工程,计划投资6.3亿元,建设工期为五年。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县级预算单位一个。单位年末人员编制人数16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资产情况表

二十一、基本数字表

二十二、机构人员情况表

第三部分化隆县外资办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收入决算数19344.58万元。收入比上年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00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建设配套资金5141万元。

(一)收入合计19344.58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00万元;

2、国家重大水利建设配套资金5141万;

3、人员经费186.58万元;

4、日常公用经费4.98万元;

5、其他收入(利息)12.02万元。

(二)支出合计6972.69万元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191.57万元;

2、项目支出(李家峡、公伯峡水库灌溉工程)6781.12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371.89万元。

二、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6972.69万元,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是2015年度支付的工程款项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2.05万元,占总支出的0.46%,人员工资和办公费支出159.51万元,占总支出的2.29%,工程费用(项目)支出6781.12万元,占总支出的97.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化隆县外资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5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54.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18万元,津贴补贴79.84万元,奖金23.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8万元。其中:办公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5万元。退休费32.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72.1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9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4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92.2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48%。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决算数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有关“三公”经费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