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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就业服务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8日    

第一部分 化隆县就业服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化隆县就业服务局,原称劳动服务管理公司,成立于1987年,属事业单位,隶属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全局设有办公室、职业介绍所、财务股、失业保险股、再就业服务中心、阳光工程培训办公室、驻外办事处管理中心等七个股室,各乡镇和社区设有劳动服务站,配有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各大城市办事处属就业服务局管理。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6人,其中局机关26人(党员10人),,局现有临聘人员20人。

就业服务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流动、档案管理、城乡统筹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以及就业创业、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信息咨询服务、失业保险管理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局各股室具体工作职责为:

局办公室:文书资料制作、文件资料收集归档,日常事务管理、职工考勤;

职业介绍所: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劳动力转移情况统计;

财务股:日常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全县失业保险金审核征缴;

失业保险股:失业保险管理、失业金发放、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

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创业培训;

培训办公室: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进城务工培训、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培训;

驻外办事处管理中心:县政府设立的各大中城市办事处的管理、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及驻外办工作人员工资发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一个。单位年末人员编制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化隆县就业服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化隆县就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关于化隆县就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化隆县就业服务局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138.58万元,比2014年收支均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初新考录及晋级人员增加,相应的收入与支出随之增加工资调整所引起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都有所增长,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2453.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31.32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422.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总计2138.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6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局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7.93万元,主要用于化隆县就业服务局创业就业、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结转下年1401.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化隆县就业服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化隆县就业服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7.3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0%。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主要原因:工资调整所引起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都有所增长,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化隆县就业服务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65万元,占4.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6.73万元,占9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8.5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15.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1万元、津贴补贴111.86万元、奖金50.98万元、绩效工资4.3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8万元。其中:退休费39.05万元、生活补助71.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1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775.46万元。其中:办公费229.63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2.84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取暖费12.5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1495.22万元、租赁费0.93万元、会议费0.41万元、培训费4.7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福利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3.44万元、税金及附加0.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开支节源,控制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