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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价格监督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化隆县价格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及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职权。根据化隆县委办公室化办发【2016 11号文件《关于印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价格政策,负责价格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及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市场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认定。依法查处商品和服务价格、机关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号令《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2号令、第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一是检查全县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检查全县市场个体工商户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三是检查全县以化肥农药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四是检查以教育卫生为主的涉农价格和收费;五是及时反馈国家新出台的价格管理措施、新制定价格的执行情况;六是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行为;七是宣传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八是进行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监测,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突发性波动实施预警预测,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价格监督局年末人员编制人数5名,其中所长1名、行政干部3名,事业干部1名。

三、收支管理方面

1、收入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8.35万元,其中包括:人员工资39.97万元,退休人员费43.8万元,固定经费4.5万元。本年收入88.3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7.48万元。增加幅度为2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2、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支出总额是84.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9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4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其中包括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差旅费0.54万元,办公费2.53万元,印刷费0.4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

3“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稍有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