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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收支预算
来源: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城乡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城乡规划、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筑业、建设市场、房地产业和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对全县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抗震防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协调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城镇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承担民用建筑节能,新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指导城乡建设、风景建设、城市绿化、抗震设防(加固)建设。 

(五)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包括小区综合验收、经济适用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两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指导和协调房地产的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经营、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工作。

(六)负责管理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贯彻执行工程建筑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拟订本县具体实施办法与管理规章,指导和协调房地产业、建筑业的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报批、负责指导监督建设工程交易、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城镇供水、排水等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和村镇综合开发建设,促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九)组织和领导本系统党务、政治思想、宣传教育、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等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