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财监字〔2016〕237号和2016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县财政局将对2013--2015年度下达的防治大气污染专项资金、20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农业开发综合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2013—2015年度下达的防治大气污染专项资金,重点检查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管理及成效情况;
20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重点检查项目立项审批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拨付及使用情况、项目后续管理及效益情况;
2014—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