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督〔2016〕696号)要求,我局将对相关单位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检查单位
化隆县教育局、卫计局、文化旅游局、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住建局、移民局、扶贫局、就业局、发改委、残联、民政局、民宗局、国土局、公安局、德恒隆乡、甘都镇、群科镇、牙什尕镇、二塘乡、石大仓乡等22家单位。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财政预算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行政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实施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必要时将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四、检查时间
2016年5月20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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