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永兰)“群科新区滨河西路有人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请求查处。”近日,一网民通过“化隆城管”网络平台举报。接报后,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经调查发现,在群科新区某小区,给亲属恒某某帮忙装修房屋的外县籍人员角某、万某,将装修垃圾用车辆载运至群科新区滨河西路公共区域内倾倒,期间,3人无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实施违法倾倒行为,造成环境污染。
为彻查上述3人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化隆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利用城警协同联系机制和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通过在公安交管网络平台调取视频分析、网格员拉网式排查及向周边居民调查等方式,确定2024年9月22日10时许,3人向群科新区滨河西路公共区域内违规倾倒建筑装修垃圾的违法事实,目前,上述3人已被立案查处。
“随意倾倒的建筑装修垃圾会改变土壤的组成和理化性质,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肥力。”化隆县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不及时清除,建筑装修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有害气体,散发出大量的腥臭味,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若再加上雨水的冲刷,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该工作人员表示,《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街道、树坑、绿篱、花坛、草坪、雨水井、沟渠等公共区域倾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及其他污物。上述3人为方便处理,减少成本,明知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系主观行为故意,涉嫌违反《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