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尽快落实项目,早日发挥资金效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将2018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1、初麻乡塔麻村民族服饰加工项目100万元,由工业和商务局负责实施。
2、雄先乡巴麻塘村久峡社旅游扶贫项目100万元,由雄先乡政府负责实施。
3、化隆县翔林冷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冷水鱼养殖项目200万元,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联系电话:化隆县扶贫开发局 8712423
化隆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