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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4月15日    


化政办〔201861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县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2018年度化隆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415

 

 


2018年度化隆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实施依法治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执法责任,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执法重点,提高执法效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防范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建设标准化、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为目标,以人员、装备、保障等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实现执法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

  (二)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执法方式要科学有效,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查一次收效一次,查一次提高一次;避免企业产生等靠思想,克服隐患常查常改、常改常犯情况,着重激发企业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整治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开展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法律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列入一批“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不良记录单位,切实发挥安全监管执法的警示震慑作用。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科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库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执法检查专家管理,形成专家积极参与执法活动的良性循环,保证专家检查的责任和效果,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隐患,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执法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监督检查20项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日常执法。结合监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执法,对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劳动力密集型等重点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执法检查。

(二)专项执法。对全县范围内高危企业开展地下非煤矿山安全、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

(三)集中执法。在全国、全省两会、安全生产月、汛期、国庆和“两节”等重要时期组织开展5次集中执法行动,为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联合执法。按照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参加省、市、县安全生产纵向协同执法和县政府组织的各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横向联合执法,全方位的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加强配合。按照《海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执法检查安排表》的时段安排,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附:1.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2.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表

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非煤矿山31家

1.露天矿山(27家):化隆县群科农友福利砖厂、化隆县巴燕镇上加合利民砖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昂思多兴盛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翔林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众兴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甘都砖瓦厂、化隆县加合克麻砖厂、化隆县永强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诚意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甘都镇东风诚信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德龙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巴燕砖厂、化隆县富康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群科镇福祥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牙什尕镇赛东龙哇沙料厂、化隆县关沙村隆盛砂石料有限公司、化隆县牙什尕镇隆木铁砂料厂、化隆县福强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瑞丰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鑫鑫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金禄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青鑫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化隆县鑫河建材有限公司、化隆县千秋矿业有限公司、化隆县建海建材有限公司、海东市东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化隆县藏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地下矿山(4家):化隆县永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九方矿业有限公司、化隆县沙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南天重峡矿业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17家)

中石油化隆经营部7家加油站、中石化化隆经营部5家加油站、化隆县中园加油站、化隆县巴燕石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群科桥头加油站、化隆县星月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德恒隆牙曲滩桥头加油站。

烟花爆竹(7家,其中新办2家)

化隆县烟花爆竹经营中心、化隆县群科镇家家乐超市、化隆县扎巴镇永盛综合商店、化隆县巴燕镇喇春烟花爆竹专店、化隆县隆飞商贸有限公司、化隆县甘都镇生文商店、化隆县昂思多生海商店。

金属冶炼1家

青海佳韵商贸有限公司

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3家

化隆县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青海佳通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化隆华夏水泥有限公司

 

 

 

 

 

 


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表

时间安排

   

备注

一、工矿商贸安全监管  责任人:陈祺

1.春节、两会期间前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

2.在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前对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管理、工伤安责保险与劳动防护、安全评价及验收、边坡、提升、通讯、排水、供电、安全通道、采空区、运输道路、排土场等进行一次全面验收检查。

3.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企业安全执法检查等常规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督促检查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2.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商贸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3.宣传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月”大检查。

4.汛期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5.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企业安全执法检查等常规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非煤矿山采场及排土场边坡专项整治检查。

2.汛期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3.国庆节前进行一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巡查。

4.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企业安全执法检查等常规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非煤矿山停产前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    

2.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企业安全执法检查等常规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卫生安全监管  责任人:李生晶

1.联合公安、消防、供销部门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监管,重点督查烟花爆竹仓库、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购、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2.对全县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3.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巡查工作,积极督促企业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4.切实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

5.做好职业卫生网上申报、培训、体检等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

 

1.对加油站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企业隐患排

2.宣传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3.汛期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4.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5.对各相关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执法检查。

 

1.严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汛期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3.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在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加大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力度,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4.对全县加油站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5.督查有色冶金企业在高温期间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6.对高危企业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做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

2.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大对上一轮发放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工作,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

3.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再检查、再规范,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4.岁末年初、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采购、经营行为。

5.做好职业卫生网上申报、培训、体检等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