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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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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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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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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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当事人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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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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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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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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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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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机关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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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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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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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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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食药监食当罚(20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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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长元健康证过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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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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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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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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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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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化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化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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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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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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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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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食药监食当罚(201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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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玲玲健康证过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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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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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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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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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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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化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化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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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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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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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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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食药监食当罚(201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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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青平健康证过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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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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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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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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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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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化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化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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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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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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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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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食药监食当罚(20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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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劲良健康证过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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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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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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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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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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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化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化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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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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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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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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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食药监餐罚(2017)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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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群科新区兴茂饭店涉嫌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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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沙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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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沙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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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健康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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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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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交到指定银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化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化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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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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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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