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
关于印发巴燕群科两地区开展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08日    

 

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现将《巴燕群科两地区开展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1月10日

 

抄报:海东市委办、市政府办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

 

巴燕群科两地区开展集中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巴燕、群科两镇社会治安、城镇管理、卫生脏乱差、乱摆摊点等突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巴燕、群科两地区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

市委有关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巴燕、群科两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城镇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化隆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巴燕、群科两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城镇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巴燕、群科两地区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树立巴燕、群科两地区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巴燕、群科两地区“双城双核引擎”作用,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时间安排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一周为一个时间段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第一周(11月5日—11月9日),主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制定方案、建章立制、成立领导小组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周(11月10日—11月16日),主要开展卫生大扫除、卫生责任区划定、开通交通红绿灯、划定临时停车位等工作;

第三周(11月17日—11月23日),主要对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集中整治;

第四周(11月24日—11月30日),集中解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

第五周(12月1日—12月7日),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14年11月5日—2015月1月5日,认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整治重点

(一)社会治安专项整治。

1、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以及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的集中摸底排查和严打整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侵财型犯罪,进一步强化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治安巡逻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责任领导:徐喜明;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加强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炸药、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

责任领导:王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王雯;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4、切实加强对旅馆业、出租屋、公共服务娱乐场所和废旧金属收购业、网吧、棋牌室、音像业、印刷业等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整治“黄、赌、毒”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王雯;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5、加大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管理,重点整治酒后驾车,飙车竞逐,开霸王车、特权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随意掉头,不按规定让行、通行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6、切实加强客运行业的安全管理,县交通、公安部门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切实加大非法运营车辆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客运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雯;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城镇管理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7、重点整治各商铺、摊位占道经营,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杂物堆放路面,“马路市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各商铺、各摊位经营秩序。

责任领导:张发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巴燕镇、群科镇、新区办。

8、重点清理巴燕、群科两地区卫生死角,全面整治街面各商铺、饭馆、摊位等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问题;全面整治乱贴乱涂广告现象,清理城市“牛皮癣”,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责任领导:张发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巴燕镇、群科镇、新区办。

9、全面加强县城及周边和加合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乱排污水和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同时,设立卡点,开展渣土车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使巴燕地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领导:张发祥;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经商局。

10、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建制镇卫生城镇活动。严格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相关指标,借鉴西宁市创新中国成立家级卫生城市经验做法,积极整合交通、环保、住建、旅游等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将巴燕县城创建成省级卫生县城,将巴燕、扎巴、群科、牙什尕、昂思多、甘都等6镇创建成省级卫生城镇。

责任领导:安红兵;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乡镇。

(四)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方面的专项整治。

1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集中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耕地和基本农田、越权审批以及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责任领导:张发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

12、进一步推动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加大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整治力度,集中力量坚决打击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效。

责任领导:安红兵;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六)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13、对巴燕、县城和群科地区的网吧、歌舞、游戏室、音像制品店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登记造册备案,摸清底数,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文化市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领导:安红兵;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工商局。 

(七)食品药品及餐饮单位专项整治。

14、突出种植养殖、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等环节,加大无证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全县药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市场管理,促进食品药品及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责任领导:安红兵;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矛盾纠纷排查及重点人员排查帮扶管控工作。

15、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已开展的19类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逐人开展分析评估,制定严密的帮扶管理措施,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辖区内的矛盾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组织精干力量全力化解。发动各方力量搜集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建立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及重大情报信息奖励机制。

责任领导:徐喜明;责任单位:巴燕镇、群科镇。

(九)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6、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活动主要通过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图文并茂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继续把开展“法律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县文广局在县电视台自办节目中开辟专栏,深入细致的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巴燕、群科两地开展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和取得成效。

责任领导:张胜源;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文广局。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巴燕、群科两地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化隆县巴燕、群科两地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曾植俊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马金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程红智  县委副书记

张智龙  县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综治委副主任

徐喜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综

治委副主任

    阿克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韩玉英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照本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综治委副主任

马千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发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冶生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雯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

成 员:祁成元  县委办公室主任

孟积龙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 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马国庆  县司法局局长

    尕 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生军  县交通局局长

    韩小平  县城管局局长

    韩忠福  县工商局局长

      马成龙  县教育局局长

      马 林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马青德  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

任志勤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海云  巴燕镇党委书记

    李玉晶  群科镇党委书记

    马雪峰  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成林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延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永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巴燕派出所所长

    王 强  县消防中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一)办公室:由程红智同志任主任,张胜源同志任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为成员,主要负责日常文件起草、信息报送及各成员单位协调工作。

(二)督查组:由阿克明同志任组长,韩玉英同志任副组长,组织部、纪委为成员,主要负责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加大对窗口单位的执法监管,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进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思想,按照市委有关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集中综合整治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开展集中综合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将宣传工作纳入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的始终,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县电视台设立专栏等有效形式,表明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态度,讲清县上对巴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打算;大力宣传化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巴燕、群科新区发展情况;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整治效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根据县上的总体方案,针对专项整治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细化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间、整治重点,在整治过程中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加强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沟通,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力争一个月时间,使巴燕、群科地区的卫生环境、道路交通秩序、乱摆摊点等突出问题有一个明显改善。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整治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做到“一日一研判,两日一碰头,一周一总结”。各相关乡镇和部门的集中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综治办以书面形式每日一报。县领导小组督查组要切实加大对各相关乡镇、部门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