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人事信息
化政〔2016〕14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县长马金星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安项加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财政、人事、社保、就业、编办、公安、司法、县志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含信访局、法制办、应急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财政局(含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社会保险事业服务局、就业局、拉面经济服务局)、公安局、司法局、编办、县志办公室。

协调联系县人大、县政协、纪委、武装部、组织部、政法委、


检察院、法院、档案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农行、信用联社

副县长高雪明:负责工业和商务、招商、交通运输、统计、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商务局(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招商局

协调联系统计调查队、盐务局、供电公司、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烟草专卖局。

副县长危洪涛: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工作。

分管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协调联系县委宣传部(含广播电视局)。

副县长马千里:负责群科新区管委会日常事务,新区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

分管县扶贫局、群科新区综合办公室、土地及招商办公室、群科新区执法大队、群科新区投资开发公司联系安排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及新区规划、项目、融资等事宜。

协调联系农业发展银行。

副县长张发祥:负责国土资源、住房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民政、移民安置局、百万亩土地整理开发、新农村建设服务等工作。

分管国土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含房产局)、民政局(含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民安置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百万亩土地整理开发指挥部、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含化隆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公伯峡管委会、李家峡管委会。

协调联系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副县长马生成负责发改、农牧、林业、水务、外资、供销联社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含科学技术局)、林业局、水务局、外资办、供销联社

协调联系气象局。

副县长马明旭负责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残联、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宗局(含伊协、佛协)、残联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联系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安项加马生成同志互补;高雪明、危洪涛、马明旭同志互补;马千里、张发祥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安项加同志负责协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