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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2015〕17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政同志任职的
通   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0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赵政同志任化隆县信访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2015年5月28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