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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2015〕4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冶生龙副县长分管口工作暂由各副县长
代管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2月1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研究,现将冶生龙副县长分管的工作由县政府其他副县长代管,其中:

  张胜源副县长:代管县民宗局(含伊协、佛协);协调联系县委统战部、农业银行、信用联社

高雪明副县长:代管农科局、畜牧局,协调联系气象局

马千里副县长:代管扶贫局

安红兵副县长:代管林业局

张发祥副县长:代管水利局、外资办

高雪明副县长挂职锻炼结束,恢复原分管工作。

               

                    

                  2015年2月6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