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将426个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其中,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藏医院取得青海省制剂备案号的药品中有79种院内制剂纳入青海省医保目录。标志着化隆县在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医保支付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更好地满足了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自2025年1月1日起,化隆县藏医院79种院内制剂药品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院内制剂药品纳入医保后,患者只需支付较低的自费部分,从而减轻了经济压力。同时,促进藏医药发展,院内制剂多为藏药制剂,纳入医保有助于发挥藏医药的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藏医药服务的需求。此外,可以避免特色制剂失传,一些疗效确切但用量少、效期短的特色院内制剂,在未纳入医保前可能面临停产或失传的风险,纳入医保后保证了特色制剂的持续生产和供应。对于医疗机构而言,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有助于保证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化隆县藏医院将秉承“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根植藏药文化、推广藏医药技术”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科研创新项目,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研发特色制剂品种,为患者提供有效、安全的院内制剂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