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的工作模式,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仅用3天时间,迅速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帮助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4.89万元。
今年8月,闫某雇用张某等5名农民工为其承揽的私人房屋从事砌砖、粉刷工作。施工完毕后,闫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便以劳务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拖延支付剩余工资。张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于11月25日向化隆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通过申请人的陈述及审查相关材料发现张某等人均为河南籍来青务工人员,在本地没有固定住所,因此维权成本较高,且闫某在前期能够按时支付劳务工资,案件具有一定的和解基础。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检察机关决定开展检察和解工作促进矛盾化解,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闫某以案释法讲述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劝导其依法支付拖欠工资。经过反复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11月27日,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张某等5名农民工顺利收到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据悉,化隆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扎实推进小额拖欠集中清欠专项行动做好常态化助力农民工讨薪工作的通知》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通过“支持起诉+”履职,回应民生需求,传递检察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