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冶某激动地走出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司法所,这一天对他而言,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化隆县唯一一个历经十年的解矫人员顺利完成解矫。
“我解矫之后你们还会来看我吗?这么多年,你们都定期来看我,你们给了我太多的帮助,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来感谢你们。”回想起这么多年的社区矫正生活,冶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满脸感激。
送别冶某后,群科镇司法所所长张晓东翻开厚厚的监管教育记录,3319天的日常监管里面倾注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无尽心血,当看到那早已泛黄的“保外就医证明书和执行案卷”,张晓东的思绪不禁被带回到初见冶某时的场景……
那是2018年的秋天,冶某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监狱回到户籍地暂予监外执行,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初期,冶某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情绪,配合度不高,且疾病缠身,生活也存在困难。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群科镇政府和司法所协同配合,针对年岁大、不会使用数码产品等问题,为他“量身定制”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采取与其相适应的人性化帮教措施,并加大对冶某的帮扶力度。几年时间,对冶某累计申请困难救助金2万余元,享受低保近7年,司法所和相关部门开展走访110次,进行谈心谈话、心理辅导247次。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刑相对的刑罚方式,进入这里监管的人,虽不是穷凶极恶,却也是受到法律制裁的罪犯,而从这里重新走向社会的人,却已然对社会多了份责任,对未来多了份希望。一个个社区矫正对象能顺利回归社会,都离不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
在矫正的近十年时间里,冶某没有受过任何监管处罚,在经过一系列的救助帮扶、关心关爱等活动后,他的性格也从猜忌多疑变得开朗乐观,司法所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彰显社区矫正有“力度”,监督管理有“温度”。
经历三任司法所所长的更替,群科镇司法所的监管方案不断调整,但不变的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冶某的严格监管和精准帮教,而这只是群科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群科镇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面对面亲切交谈、慰问走访、心理矫正、精准帮教等多种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沟通交流,建立感情,加强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的关心和爱护的同时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张晓东在完成十年矫正“接力赛”后感慨道,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应当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以初心和坚守,擎举起社区矫正对象的明天和希望。
在回顾冶某十年的矫正历程时,张晓东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眼前总会浮现那个拄着拐杖,每到例行走访日子,就到村口等待工作人员的身影。他们认为,社区矫正的意义就在于,可以帮助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十年来一代又一代“社矫人”,一棒接着一棒传递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和担当,日复一日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社区矫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