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6条正面清单、18条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八小时外”活动档案、签订承诺书、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分层分类谈心谈话和重要节点明察暗访等举措,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管理。结合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等重要节点,及时向社会公布“12380”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形成来信、来访、来电、短信、网络“五位一体”全方位立体式干部监督举报受理体系,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单位内向单位外延伸。整合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审计局等10个单位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干部家访力度,将开展领导干部“家访”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力抓手,通过“家访”,把组织监管从“单位大院”延伸到“家庭后院”,形成了科学完整的监督链条。同时,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监督责任,在谈心谈话时将“八小时外”活动情况作为必须了解的内容,全面了解“八小时外”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管配偶子女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