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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纪检干部率先垂范婚丧简办
来源:海东日报    时间:2023年11月12日    

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青海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精神,要求纪检干部率先垂范婚丧简办。

化隆县纪委监委把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思想抓起,用行动落实,强化学习明规矩,面向全体纪检干部逐条逐句解读《青海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导全体纪检干部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力求使每一名纪检干部牢记《规定》禁止的行为和违反规定后的处理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填报制度,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报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好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做到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同时,坚持提醒谈话敲“警钟”。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共收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5份。针对报备的5名党员领导干部,县纪委逐一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他们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格做到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严格带头落实相关要求。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督查,对各单位、部门和乡镇就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效推动了《青海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