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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聚焦群众需求 不断加大社会救助
兜底保障力度
来源: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化隆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了解困难群众诉求,加强工作举措,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严格做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是2022年新增城镇低保108户282人,退出城镇低保113户288人,对1210户2346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872.9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1893户3871人,退出农村低保1115户4647人,对8514户20287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2187.8万元;新增特困供养44户49人,注销特困供养41户43人,对715户748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1296.23万元;对5789户22242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40.2万元;疫情期间对3.4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48.4万元。二是为41户96名城乡低保对象异地发放低保金47.85万元,为8户21人异地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91万元,为2户2名特困供养对象异地发放特困供养金2.11万元。三是及时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会议,为3名因重大疾病产生大额刚性支出的困难群众,通过“一事一议”审批的方式分别给予33万元、10.5万元和16万元的大额救助,有效解决了3特殊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实现精准救助、及时救助、有效救助四是对442户1807名困难家庭发放防止返贫资金254.4万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治)1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84万元;精神障碍患者在省第三人民医院救治82人次,支出资金14.45万元;为长期滞留我县的1名无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落户安置手续,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同时,为我县97名流浪乞讨人员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家庭送去煤、面、油和棉衣等过冬物资,折合人民币2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