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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完成清洁能源试点改造
来源: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坚持从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着手,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替代综合治理等工作,全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

今年以来,化隆县抢抓黄河上游高质量保护与发展战略机遇,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编制完成《化隆县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制定《化隆县清洁能源供暖试点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方案,细化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强化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为全面推动全县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与全市同步开展“十四五”污染减排挖潜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围绕产业结构升级、清洁能源替代、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等方面,深入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污染减排挖潜工作,全力推进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化隆县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的技术路线,深化污染治理坚持绿色发展,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推进供热能源和供热系统清洁高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采取“一周一推进、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清洁能源试点改造项目。2021年完成试点改造9项,2022年完成试点改造18项,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单位均完成试点改造。

为促进生态经济效益完美融合,化隆县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实现了燃煤清零,污染清零,减少了供暖安全隐患、设备和人为因素等影响,预计年均减少燃煤1100余吨。化隆县积极协调省市有关部门,为项目推进开辟多个资金筹集渠道,申报国家、省级有关项目资金补助,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已引入企业投资1650余万元,政府投资400余万元。同时,化隆县被确定为国家能源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编制,项目建成将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