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杜贵生一行到我县调研《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占元、王耀奎陪同调研。
上午,组织县委政法委、统战部、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王耀奎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就我县修订自治条例工作作了简要汇报,与会人员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对照现有条例,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建议,与调研组对条例相关立法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县人大科教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杜贵生对修订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遵循上位法进行修订,严格遵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要把握好修改原则,明确修改的重点,及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二是条例修订与国家方针政策相一致,条例要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关系、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把握国家和我省的新政策,把握全县大局方向,要在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等基础上进行条例修订。三是修订条例体现化隆特色,结合化隆实际,深化县情认识,将多民族聚居、拉面经济、黄河文化、民族教育、生态环保等方面作为修订重点,要认真研究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积极借鉴其他民族地区好做法好经验,发挥自治条例的特殊功能。四是推进科学立法,提高自治条例修改质量,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发挥现有的人力资源,多方征求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条例修改质量。五是认识自治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在内容上考虑根本性、长远性、规范性、全局性,文通字顺,起到思想引领的作用。
下午,调研组一行赴群科新区北山、群科镇安达其哈花海、拉面电商中心、青土山公园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强调注重条例修订与化隆实际相结合,切实提高条例修订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