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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8月4日,化隆县召开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创建专干及宗教界人士90余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田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拉洛主持会议。

    会上,通报了全县近期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群科镇、查甫乡,县检察院、群科新区城西社区、二塘乡隆欠村5单位先后做了交流发言。

县委副书记田军提出:一是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意义重大,必须坚定信心、凝聚共识。要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基础。明确工作责任,努力构建“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以此次观摩推进会为契机,针对我县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抓紧时间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查摆、限时整改,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任务艰巨,必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以国家级考核目标为导向,各自找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进一步挖掘、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围绕城镇社区、乡镇、窗口行业单位、机关单位、学校、重点寺院、企业等领域,重点培育一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范,打造一批特色亮点,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创造全县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不断扩大宣传面,切实增强引导力,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真正激发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团结友爱、同心同德、守望相助、携手奋进的浓厚氛围。三是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使命光荣,必须统筹协调、落地见效。要不断丰富创建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创建形式和方法,把示范县创建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载体、创新民族工作的有力抓手、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统筹安排,力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创建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度构建产业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结合起来,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拉洛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好工作责任,同时要立足实际,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为推动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县创建办要强化督导,严格考评,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上下一心、全力以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共同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