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会议应到代表196人,出席大会的代表18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王耀奎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马占奎、潘永文、王耀奎、赵光英、晏得钰、任顺强、韩国勇、马冠毅、张文正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占元向大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化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步的五年,也是我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的五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配合及全体代表的监督下,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安排,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与全县人民风雨同行、攻坚克难、携手奋进, 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突出特色保善治;三是聚焦全县发展大局,强化监督显实效;四是更加突出主体地位,代表工作添活力;五是夯实依法履职基础,自身建设开新局。
报告强调,经过五年履职历程,经验告诉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始终保持与党委同心,必须始终保持与政府同力,必须始终保持与代表同行,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代同步。今后的五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乘风破浪、接续奋斗,以“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新作为,重振化隆精神、重塑化隆形象,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化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是立法检查并重,努力推动法治化隆建设;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以赴促进民生改善;四是提升能力水平,充分展示人大代表新形象;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宪香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化隆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聚焦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为法治化隆、平安化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县社会发展大局;三是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四是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六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指出,今后五年县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在提高政治站位上持续发力;二是强化审判职能,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持续发力;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持续发力;四是深化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发力;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院上持续发力。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得良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是县检察院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当示范的五年,是县检察院深化改革、担当作为、砥砺前行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为建设“平安化隆”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一是五年来,我们围绕县域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二是五年来,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着力促进公平正义;三是五年来,我们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五年来,我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五是五年来,我们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着力推进阳光检察。
报告指出,今后五年县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二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自觉融入党的伟大事业,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四是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切实增强守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县的法治自觉;五是不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检察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