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对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与保障的工作部署,化隆县主动靠前,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及时拨付资金682.8万元,全力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者补助政策。
一是细化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印发了《关于对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工作补助的通知》,并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工作补助方案》,明确补助发放对象和标准等,规范补贴发放,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待遇保障,确保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明确补助金额。化隆县积极安排县级相关部门,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青冠指〔2020〕46号)中给予每个社区不低于2.4万元、每个村不低于1.8万元的一次性工作补助规定,对全县362个村每村补助1.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每村0.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每村0.6万元,县级补助资金每村0.6万元),共计补助651.6万元;对全县13个社区,每个社区补助资金2.4万元,计31.2万元(其中10个社区省级补助资金1万元,计1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0.7万元,计7万元;县级补助资金0.7万元,计7万元,另外3个社区由县级财政补助2.4万元,计7.2万元),合计共补助682.8万元。
三是加强资金审核。县政府牵头成立资金拨付审核组,由县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各乡镇、各社区确定补助对象、标准报审核组审核通过后,再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各社区,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登记和建账工作。截至目前,各个社区的补助款都已分发到位,除两个乡镇外,15个乡镇的补助金已分发到位。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将全县13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2020年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总计350.5万元,其中社区运行费60.1万元、人员工资290.4万元,解决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