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化隆县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以“跳出农村看农村、跳出农业抓农业”的新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会议精神,以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中心,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动“三农”工作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三农”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归属清晰、厘清产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改革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分置”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效益,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守住改革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权不动摇,无论怎么改,都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始终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的原则,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守住法律政策的基本底线,扎实推进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既是改革的受益者,更是推进改革的主体,在各项改革工作中,我们始终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让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特别是对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比如怎么去认定集体成员,资产如何量化,是到户还是到人等问题上面,都应该让农民自己做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公平、公正、公开推进了改革工作。积极有序推进。按照改革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实施的目标,结合各村的村情、自然条件和集体资产存量的不同,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稳妥化解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全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科学合理划定“两区”载体。“两区”划定是促进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按照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自给的要求,在生产现状较好、水土资源条件、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的传统农业种植区,以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为主,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全面提高土地产出率。落实划定任务。我县“两区”划定任务是30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油菜生产保护区20万亩。“两区”划定面积占现有耕地面积的54.6%。各乡镇要按照已分解的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要求,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及时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落实到地块,确保了划定任务的落实。严格划定标准。严格按照“两区”划定技术要求,将已建成的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确保优势区域的优质耕地用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得以生产。同时,充分利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地块,统一编号,统一标识,明确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实现“两区”精准落地,并按照工作进度要求,于年底完成“两区”建设。提高“两区”生产能力。大力推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建管机制创新、经营主体创新和支持政策创新,加快提高“两区”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建立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绿色生态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经营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导性和时效性,增加投入,提高生产能力。研究建立“两区”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两区”划定、建设、管护环节的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两区”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出川入山、和谐违拆”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根据海东市《关于调度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化隆县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合理优化畜禽养殖规划布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和乡镇为成员的化隆县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关闭搬迁工作推进会议5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化隆县禁养区内建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七家养殖场关闭搬迁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时限和具体要求,2月份已完成对七家养殖场生产情况的摸底调查,并对养殖场设施设备进行了详实登记;4月份组织县兽医站工作人员对禁养区内七家规模养殖场下发停产通知书,责令七家养殖场全部停产并出售现存栏牛羊,同时,签订了停产协议,5月底已完成了关闭查封。做好摸底调查。2017年我县制定了《化隆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共划定人口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黄河干支流、基本农田等四大禁养区域,总面积为819.39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9%。根据2018年5月19日市农发委组织各县区农牧局召开专题会对禁养区优化调整的建议,化隆县对人口集中区域、黄河支流、基本农田禁养区面积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化隆县禁养区总面积为351.38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82%。同时,对全县8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一摸底调查,确定了黄河干支流禁养区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有7家。组成评估组推进。抽调县农牧、环保、国土、住建、财政、审计、交通、水务、电力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测算评估组,统一按部门建设标准对养殖场基础设施项目投入、企业投入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测算评估,并扣减省市县项目扶持资金,现已全部完成七家养殖场测算评估工作,估算拆除后补偿总资金为1317.73万元(其中:估算总资金为1816.725万元,农牧系统地方财政投入补偿资金414万元,其他单位地方财政投入补偿资金85万元);县环保局对七家养殖场再次进行第三方评估,总评估净值为1232.56万元,政府扶持资金共499万元,总净值为733.56万元;县环保局负责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由中一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所青海夏都资产评估事务所为第三方评估组对化隆县禁养区内7家养殖场资产开展评估工作;化隆县昂思多红玉养殖专业合作社、化隆县河东牛羊育肥农民专业合作社于11月开始正式拆除,养殖场内基础设施设备正在拆除中;已积极争取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50万元用于重建养殖场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