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污染防治,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坚决向污染宣战。今年上半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6.4%,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每立方103微克,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每立方43微克;巴燕河入黄口断面水质达到三类,均在控制范围内。饮用水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完成全县116个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县域饮用水源(后沟水库)状况的评估,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三类及三类以上,总体达到实施目的;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模式,项目村内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二是建立环保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化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化隆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化隆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专项制度。通过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一方面使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进一步落实;另一方面极大地增强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为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六个配套办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环保大练兵”活动为抓手采取日常检查、交叉突击检查、集中检查和夜间或节假日巡查等多种措施,严查环保违法违规企业,不断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亮剑”。截至目前,化隆县出动人员17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3频次,排查排污企业54家,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家,违法排污企业3家,取缔关停违法企业7家,征收排污费50.4276万元。共受理环保信访件147件,环保违法立案6起,查处6起,罚款357.9175万元。特别是依法查处了西山光伏项目瑞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并处以334.9175万元罚款,从而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