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化隆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化隆县巴燕镇下加合村广场对全县首例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韩某进行公开审理。县政府副县长敏喜梅,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巴燕镇村社干部和人民群众共300多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过程中,经过申请人陈述事实、被申请人确认事实和举证、认证、质证环节,被申请人韩某对证词没有提出异议,法庭当庭予以认可。被告同意于4月13日将2名辍学学生送到巴燕镇中心学校就读。当地群众纷纷表示,今后要主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督促和引导孩子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通过此次巡回开庭,为我县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工作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4月10日,化隆县义务教育阶段劝返辍学学生1961名,其中小学500名,初中1380名,普职融通班8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