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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周密部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扎扎实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要求和省、市委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刻反思,直面问题,切实抓好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2月26日,化隆县组织在家县级各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宗教界人士、群众代表等召开环保督察问题反馈整改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刘建昱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周密部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刘书记指出,今年8月至9月份,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 青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工作,我县精心组织、迅速安排,强力推进边督边改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举报和自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对照此次反馈的3大类10个问题,我县有些问题整改得还不够彻底,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存在差距。

刘书记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上思考、谋划和推动这次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第一战略、首要责任、主要任务,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机遇,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体检和把脉问诊,进一步寻找“治病良方”,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成效抓好整改落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省委王国生书记“六个不放过”和省委“五个深刻查摆”工作要求,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抓整改、迎国检”工作、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以钉钉子精神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对整改的问题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分析研究整改问题,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效果良好、群众满意、不再反弹。三要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涉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上,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查,保证责任、措施到位。国土部门对全县关停的旱砂石场、黏土砖厂再开展一轮细致的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采偷挖、违规生产等情况;水务部门重点检查全县各河道“河长制”落实情况;农牧部门重点检查人口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黄河干支流、基本农田等四大禁养区域内的环境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对县域内公路沿线的环境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市监部门要不定期巡察餐饮企业违规排污行为,特别是对查封的沿黄餐饮企业做好转型工作,杜绝偷开偷排行为。四要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为新起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全面提升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清真寺高音喇叭拆除后的后续工作,坚决防止噪音污染;做好关停沙石料场复垦土地上的绿化工作,加强监管,确保苗木成活率。加强对国土绿化的监管,理顺管理与保护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严格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责任追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