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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三项措施全力推动省道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11日    

化隆县采取建立领导机构、长效机制、通报问责等措施,切实加大省道202线、203线、尕木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环保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监察局、考核办、广电局、交通局、国土局、公安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和省道沿线扎巴镇、昂思多镇、巴燕镇、牙什尕镇、二塘乡、谢家滩乡、甘都镇、群科镇、德恒隆乡9个乡镇为成员单位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沿线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将过境公路沿线城郊村及202和203省道、尕木公路沿线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城乡及省道202线、203线、尕木公路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综合执法、检查监督、宣传教育、考核问责、档案管理等建立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共清理乱堆乱放杂物1300余处,拆除违章搭建40多处。

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新闻媒体、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采取执法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环保政策、法规,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县电视台及时曝光卫生“脏、乱、差”死角,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