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工作。2015年,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69人,累计解除224人;刑释解教人员65人,累计691人,帮教率、安置率达到95%以上。
一是加大排查、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集中司法、公安、村(社)两委等各方面力量,加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力度,确保人员不遗漏、脱管,及时掌握了解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
二是强化监管、教育措施,提高矫正对象改造质量。加强与公安、乡镇、社区、县综治办的联系协调,及时确定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加大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了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法治意识和自谋职业的技能。
三是加大帮教、安置力度,切实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充分发挥基层帮教小组和社会志愿帮教力量的作用,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生产、生活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回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