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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文化产业发展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化隆县采取宣传、保护、开发、普查等有效措施,加大优秀文化资源整合和文化遗产利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调频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了《国家文物保护法》等,举办了文物保护培训,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保护。积极争取资金3500万元,实施了丹斗寺、夏琼寺、马步芳公馆等3个国保单位修缮项目,规划建设了金源乡宗喀文化产业园项目,有效保护了文化遗产。

三是加强开发。举办了古村落开发为主的塔加、民俗文化开发为主的下米亥徒步旅游节和群科杏花节等活动,精心规划了10条精品旅游线路;扎实开展了“文化中心户”创建、文化大院建设活动,全县命名“文化中心户”10个,“文化大院”1个。

四是加强普查。通过聘任文化旅游发展顾问等形式,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具有化隆特色的回族“花儿”、宴席曲、回绣及汉族刺绣、剪纸、根雕、皮影等传统艺术的普查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