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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五结合”开展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工作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07日    
 
为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给全县群众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食药环境,近日,化隆县组建三个稽查小组,通过开展“五结合”对餐饮、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稽查工作。
一是稽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升稽查影响力。采用电视、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设置大型广告牌等不同形式,加大稽查打假、举报投诉、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共悬挂、张贴安全整治宣传横幅150余条,组织集中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二是稽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升稽查威慑力。把日常监督检查、稽查打假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专项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增强稽查工作的威慑力。截至目前,对23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连锁门店、2家村级连锁店、11家单体药店)、2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立案2起、罚款2465元。
三是稽查与处理举报相结合,提升稽查公信力。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向社会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 24小时全时畅通,拓展信息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老百姓维权意识。对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有案必立,从严处罚。共受理举报投诉3起,回复3起,回复率100%,查处率100%。
四是稽查与违法广告监测相结合,提升稽查打击力。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测,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监测,减少监测盲点。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店堂内外张贴或悬挂的违法广告进行清理,追踪购进渠道、监督抽验等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立案查处。通过媒体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合力,共对10家药店的药品违法广告进行了整改。
五是稽查与部门联合办案相结合,提升稽查效率。今年,召开了三次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机制。餐饮服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 份,立案1起,罚款2000;工商流通环节,共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1起,案值0.45万元,罚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