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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扎实开展打击“四抢”专项行动工作
来源:    时间:2013年07月15日    
 
化隆县将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为依法严厉打击在城镇规划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区的抢开耕地(园地)、抢栽树木、抢建房屋及抢占国有、集体土地等“四抢”违法行为,确保为各类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以检察院、法院、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打击“四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抽调100余名干部职工组建了3个整改工作组,具体开展专项行动。据初步调查,在黄丰水电站库区抢建房屋面积达2.5万平方米,抢开耕地71亩,抢栽各类树木2.1万余株;在牙同高速公路建设区抢建房屋面积达6.1万平方米,抢开耕地95亩,抢栽各类树木4.6万余株;在群科新区规划区抢建房屋面积达3.1万平方米,抢栽各类树木1.6万余株。
二是针对黄丰水电站库区、牙同公路建设区和群科新区规划区“四抢”违法行为较突出的实际,县政府及时印发了《关于严禁非法抢开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范围和执行的补偿标准等。目前,政府通告已印发各村社,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是向黄丰水电站库区的所有“四抢”违法行为人下发了《关于在7月20日前限期清除违法建筑的通知》;牙同公路建设区依法送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6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10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6宗,申请县人民法院先予强制执行4户11353.3平方。
四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和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老农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党员会议等形式,进村入户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项目建设,为进一步优化项目施工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本期报:地委办、行署办信息科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发:马 玉     编校:马 炅     打 印:祁 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