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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创新“七项”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来源:    时间:2011年09月28日    
 
近年来,化隆县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完善保障机制和服务导向机制,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一是三级管理制度。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督查和考核;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监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村(社区)采取日常督导、半年、年末固定考核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提出管理目标和要求,落实管理责任。
二是“一证先行”制度。相关部门对凡在我县居住一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前,要求持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查验,由社区出具查验婚育证明回执单后,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证照。
三是信息交流制度。加强电话、网络平台联系,通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面掌握流出重点管理对象生育、避孕节育情况。
四是分类管理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辖区谁清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由公安、工商以及用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招用的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发挥监管作用。
五是外出办证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切实增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意识,采取宣传到户、服务到户、办证到人的方法,提高流出人口的办证率。
六是坚持“五个一”制度。即:育龄人口外出前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约定一个联系方法、落实一项节育措施、外出后每三个月寄回一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切实做到流出地点清、流出时间清、从事职业清、婚育变化清、节育措施清、奖罚情况清,从源头上提高外流人口的办证率和函复率。
七是区域协调制度。与流出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管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出育龄人口的生育、节育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