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化隆回族自治县把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促进和谐化隆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共有25051名农村群众收益,实现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
为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到贫困农村居民家庭,化隆自年初成立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化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做到了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职责清楚。为使这一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县上及时举办了由各乡镇主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及县农村低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培训班;县广电部门在自办电视节目中开办了农村低保制度宣传专栏;县民政等部门深入基层,通过张贴标语、举办黑板报、散发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农村低保制度家喻户晓。在确认农村低保对象工作中,县民政部门、乡镇政府、村社分别抽调干部深入农户开展联合调查,通过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定等严格的工作程序,核定农户收入,筛选确定农村低保对象,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彭措 石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