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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    时间:2011年09月06日    
 
近年来,化隆县坚持发展成果共享,着力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2011年8月底,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249人,参保率为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713人,参保率为97.39%;新农合参合人数194362人,参合率为99.16%。
二是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度从2010年的154.3元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30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达到26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5.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2011年元月起,人均财政补助提高了8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8万元。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实施了以县为统筹单位的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制度,切实减轻了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截至目前,全县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75%,其中二次补偿的达10.4万人(次),报付资金达1318.8万元,最高达4.3万元。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了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全面实现门诊统筹补偿。参合农民的省、地、县、乡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了60%、70%、80%、90%;城镇居民的省、地、县、乡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了65%、65%、75%、85%。
四是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收支平衡、封闭运行、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监测制度和风险调剂金制度,进一步简化规范了民政医疗救助和合作医疗“一站式”服务审批发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