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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工商局七措并施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来源:    时间:2011年03月09日    
化隆县工商局七措并施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年初以来,化隆县工商局通过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利益,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监管行动,全面保障春耕备资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完善农资市场巡查制度。组织县、集镇巡查人员对全县农资销售市场进行巡查,突出巡查重点,分片划段明确责任人,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
 二是严格执行农资商品进销货检查验收制度和农资经营“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向农资经营单位免费发放农资商品购销台账106本,指导建立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落实农资销售三联单,按照进货批次索取供货单位证照、进货发票、质检报告,并与经营者签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从源头上杜绝农资制假售假,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
三是严格实行种子、化肥留样备查制度。要求县内种子、化肥经营户,都必须建立完整的进销台账,主动履行进货查验职责,自觉实行备案经营。在将经营的种子、化肥投放市场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工商部门备案存档,并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由经营户和工商局共同保管留样备查。
四是完善农资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制。在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的基础上,建立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和动态监管记录。依据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情况,客观评定农资经营主体信用等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重点监管。
五是实行农资市场监管联络员制度。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农资单位中或农村村干部中选取联络员,及时沟通、反馈农资市场信息和协助解决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矛盾。建立质量举报制度,依托“12315”网络设立农资维权举报点,将“12315”网络延伸到村、到户,为及时查处农资违法案件提供保证。
  六是建立农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农资商品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农资监管中的职责。在每季度组织一次农资监管情况的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七是严格规范农资广告行为。以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广告为重点,严厉查处制作、发布虚假农资广告行为。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制止虚假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加大对虚假农资广告的惩治力度,严厉查处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