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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化隆县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各乡镇、社区: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字〔20201833)有关要求推动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政策落实落细,发挥资金效益,现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2年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残疾人、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退役军人。

  二、补贴标准:

  上述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的,对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100%核算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不超过5年,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退役军人补贴不超过2年。

  四、贴所需资料:

  1、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就业局领取)

  2、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套印)。

  4、登记失业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新申请人员需提供近期领取低保金银行流水账单),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社区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就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复印件套印。

备注:

  1、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起始时间从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当月计算。

  2、享受社保补贴年限累计不能超过5年。

  3、未经年审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不予返还(当年办证人员不参加年审)。

  4、办理时间:2022年12月15日之前的每个工作日。

  5、办理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就业服务局社保补贴窗口。


        化隆县就业服务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