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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2号)
来源: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近日,西藏拉萨、新疆伊犁、浙江金华、海南三亚等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呈上升态势,并外溢至多个地区。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近期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信息。近期有西藏拉萨、阿里、日喀则,新疆伊犁,浙江金华,海南三亚、儋州,广东湛江,内蒙古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来化返化时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报备行程信息,抵化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主动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迅速排查风险人员。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排查追踪自8月3日以来有上述地区及其他有疫情地市风险区域来化返化人员,切实做到“应排尽排,不漏一人”,并按要求采取相关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各乡镇、小区负责单位、村(社区)和居民小区要切实履行网格管理职责,全面排查涉疫地区来化返化人员,严格落实有上述地区及其他有疫情地市风险区域来化返化人员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饭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车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双码查验、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清洁消毒等工作,并严格查验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来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
四、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各乡镇、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职业人群、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做到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快递、外卖、店服务、装修装卸、交通运输、废品回收、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等各类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及医疗卫生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和儿童服务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后勤保障人员 (食堂、保洁、安保人员) 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持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之一。请适龄、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应接尽接”,已接种人员按规定完成全流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加强针”。
、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广大群众朋友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不麻痹、不松懈、不大意,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等症状,及时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和流行风险。    
 
 
    化隆县新冠感染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