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频繁多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守输入关口。对所有中高风险地区、上海及途经上海、西宁等地来返人员一律进行劝返。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返回的,必须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社区)报备,提前24小时主动报告返回路线、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并经所在乡镇(社区)批准后方可返回。 二、减少人员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减少人员聚集。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或密闭场所。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防止人员聚集发生交叉传染。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 四、压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要压实属地责任,做好与交通检疫点的沟通对接,及时处置各类问题;各行业部门要扛牢主管责任,加强对各行各业的监督指导,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夯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分配小区管理,做好“扫双码”、排查登记、隔离管控等工作;广大干部群众要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配合各项防疫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各村(社区)、农贸商超、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要加强出入口管理,安排专人对所有出入人员严格落实登记、测温、查验“双码”要求。 五、加强物流保障。各交通检疫点要按照省、市、县指挥部要求,严格查验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信康码,对所有医疗、生产生活等物资保障车辆查验后,符合要求的,与目的地乡镇或单位实行点对点对接,闭环管理。 六、主动进行报备。省外、西宁人员暂不来(返)化隆,确需来(返)的,要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和相应核酸检测要求。对隐瞒重点地区行程、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七、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单位、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正确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自觉遵守佩戴口罩、扫码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接种新冠疫苗,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全方位筑牢疫情防线。 |